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23民初358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中海,焦作市***中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雒彩虹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杜晓娟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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