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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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3月18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