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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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仲裁委员会(2018)苏仲裁字第0521号裁决书主文未履行部分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次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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