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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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2民初219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建国,焦作市体化示范区律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诉讼费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党莉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薛飞龙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