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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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6400元,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5770元(以本金 26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5日暂算至2020年7月27日共 计519天,按年利率15.4%计算,之后按照此标准计算还清借款之 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2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