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6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26600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