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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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禄华泰酒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6300元,利息64372元,剩余利息按本金146300元,年利率24%,从2020年5月18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32.25元,由被告北京禄华泰酒业有限公司、***负担2030元,由原告负担902.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8-11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