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支行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内0581执695号

霍林郭勒天都食府:

你单位与霍林郭勒老董蔬菜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内0581民初267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霍林郭勒老董蔬菜店于二O二O年七月二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七月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给付案件本金40875.80元,案件受理费1284.00元,执行费513.00元,合计42672.80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支行

账户名称: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缴款人:霍林郭勒天都食府缴款账号:6228402147055802460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0-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