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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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支行 |
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内0581执921号 霍林郭勒鼎盛炭烧坊: 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霍林郭勒鼎盛炭烧坊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内0581行审35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二O二O年九月二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九月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给付案款6900元,执行费50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支行 开户名称: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缴款账号:05220901040000559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