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月欣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市顺通涂层钢铝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月欣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市顺通涂层钢铝带有限公司货款4996756.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38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387元,由成都月欣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