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尚欠原告***借款22000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还清。

二丶案件受理费350元(原告己预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17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21
发布日期 2020-10-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