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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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尚欠原告***借款22000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还清。 二丶案件受理费350元(原告己预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17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