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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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227民初107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裴春发,系齐齐哈尔市法律服务中心富裕县法律咨询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