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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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给付原告富裕县新友谊种子商店货款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1日起,按月利10‰计算,至本息实际给付之日止)。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 本案受理费185.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8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