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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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 湖南集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口岸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102执8744号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口岸分公司、湖南集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口岸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集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的(2019)湘01民终92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2020年9月25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