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7民初14735号 原告: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建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世星,北京钤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泉午,北京市营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原告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准许原告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北京万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未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