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成联德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晋中金联贸易有限公司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中开发区泰龙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晋中开发区泰龙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成联德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合计8993616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榆次区房屋一套(产权证号:晋房权证晋中市字第××号)和位于榆次区房屋一套(产权证号:晋中市房权证字第××号)。

冻结存款的,首次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首次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首次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需继续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26
发布日期 2020-10-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