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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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12000元。 二、鉴定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3000元,被告***承担2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003元,由原告***负担1600元,被告***负担4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1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