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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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06民初774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无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秀华,天津中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明,天津儒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艳红(夫妻关系),****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伟中,天津津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回族,无职业,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父女关系),基本情况同前。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父女关系),基本情况同前。 第三人:***,男,汉族,住***。 第三人:***,女,汉族,住***。 第三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