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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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602执825号 杜海龙、于永杰: 杜海龙与于永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2,245.00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140,0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245元、执行费2,000元由被执行人于永杰承担。案款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杜海龙。至此,杜海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02民初15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