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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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平县明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安平县通澳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衡水海通内陆港有限公司 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万博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6340元,由安平县明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衡水海通内陆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8-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