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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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扬帆实业有限公司 阜阳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扬帆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被告浙江扬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