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佳桦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泰盟软件有限公司 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 成都中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鸿晋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森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卡诺普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嘉泰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为***查阅、复制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5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提供必要的条件,查询地点为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在其正常工作时间内查阅、复制,查阅、复制时间不超过20日; 二、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为***委托的四川衡立信会计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律师(各不超过两名)查看、摘抄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5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提供必要的条件,查询地点为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在其正常工作时间内查看、摘抄,查看、摘抄时间不超过20日;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成都吉安泰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2-1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