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泛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秦皇岛泛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运营指导服务费40000元; 二、被告秦皇岛泛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物料款7416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63元,由原告***负担4104元,被告秦皇岛泛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7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