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所有的柳工牌挖掘机一台。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26
发布日期 2020-0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