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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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蔷薇林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九和食品有限公司 丹东东大食品有限公司 东港市开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辽宁九和食品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