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哈密市东天山大数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新22民终176号民事调解书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2019)新2201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 二、哈密市东天山大数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魔方广场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协助***、***办理魔方广场十层和十一层共计8417.08平方米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0元,邮寄送达费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0元,均由哈密市东天山大数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30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