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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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执行案外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18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8-2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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