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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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浙江台州黄岩大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黄岩台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因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73914.16元(不含已经赔偿的10000元); 二、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14883.91元(不含已经赔偿的3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9元,减半收取709.5元,由原告***负担225元,由被告***负担48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