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德阳市华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减征收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原告德阳市华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蔡静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邓国康

书记员许丽

裁判日期 2017-5-22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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