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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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德阳市华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减征收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原告德阳市华鹏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蔡静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邓国康 书记员许丽 |
| 裁判日期 | 2017-5-2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