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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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槐荫分公司 山东省三泰建设有限公司 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槐荫分公司银行存款1163549.42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省三泰建设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9-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