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丰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南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广益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无锡市丰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价款99200元。 二、驳回无锡市丰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其他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15元,由丰顺公司负担82.22元,由顺茂公司负担1132.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