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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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龙升玻璃有限公司 江苏龙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青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鑫峰盛石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浙1024民初1215号调解书主文第一项; 二、驳回原告无锡鑫峰盛石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龙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龙升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