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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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919.15元或查封、扣押相 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9元,由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潍城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 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