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省五安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0)赣0121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第5页案件受理费信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984元(原告南昌市某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人民币14992元,由被告熊某某承担。”更正为“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844元(原告南昌市某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人民币15422元,由被告熊某某承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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