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山东昊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东营捷发商贸有限公司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路分理处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路分理处90×××10账户的存款8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62×××66账户的存款800000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7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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