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山东昊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东营捷发商贸有限公司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路分理处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路分理处90×××10账户的存款8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62×××66账户的存款800000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7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