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雷州市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231165.3元; 二、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427377.9元; 三、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5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50.85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负担2023.96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负担15226.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