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621民初3530号

原告:***,男,居住地惠民县,住***。

被告:***,男,居住地惠民县,住***。

被告:***,男,居住地惠民县,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申请撤诉且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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