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382民初720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龙,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9-16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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