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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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资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025执1090号 资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资中县华航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资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与被告资中县华航车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于2020年9月7日向被执行人资中县华航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本案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资中县人民法院(2017)川1025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缴纳案件受理费131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资中县华航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中城南支行账户的存款131元,本院已收取。资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资中县华航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案件受理费131元,已执行完毕。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