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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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423执保204号 申请保全人:杨志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保全人:胡凤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财产保全 案情: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案于2020年9月30日立案,保全标的为查封房产价值5万元。实际保全结果为查封房产(查封期限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止)价值5万元,保全到位标的价值5万元。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结案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 特此通知 承办人:刘建科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