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正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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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8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841,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出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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