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维纳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百士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受理申请人北京东方百士电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宁波维纳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指定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宁波维纳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