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延期办理房屋产权证违约金2898元;韦国松、李娟应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该债权并统一受偿,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案件受理费5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5元,由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29
发布日期 2020-10-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