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2420元,减半收取1210元,由被告***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29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