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2020年5月3日至31日的劳务报酬1922.5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重庆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10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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