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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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3民初12934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李娜,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雨晴,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