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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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运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偿还欠款80000及利息(其中截至2020年1月2日利息为1600元,后续以8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被告***、湖南运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湖南运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88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40元,由被告***、***、湖南运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