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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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超晖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乌鲁木齐瑞意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557.16元(原告乌鲁木齐瑞意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因原告庭前撤回部分诉讼请求,现退还原告乌鲁木齐瑞意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3469.66元。案件受理费减半计收87.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