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清华大溪地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荥阳市豫龙镇中原路与商隐路交叉口南侧清华大溪地9区洋房区8幢2单元3层303号房一套(合同编号:XY15001991526)的房产进行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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