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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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清华大溪地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荥阳市豫龙镇中原路与商隐路交叉口南侧清华大溪地9区洋房区8幢2单元3层303号房一套(合同编号:XY15001991526)的房产进行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