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106民初3606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无法向其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3.0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郎 萍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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